中牟县检察院开展廉政家访
着力构建“三位一体”廉政共同体
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深化“以案促改”工作成效,中牟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了“家庭助廉”家访活动,把组织的关爱、集体的温暖和廉政之风送入干警家中,强化对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监督,着力构建单位、家庭和个人“三位一体”的廉政建设共同体。
一、统筹安排部署,精心组织实施
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廉政家访工作,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发《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廉政家访活动实施方案》,要求各部门各支部充分认识到廉政家访的重要意义,把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。二是形成严格的督导机制,将家访开展情况作为“六个一”检务督察的重点内容,要求带班院领导及时了解各部门各支部家访开展情况,并给予工作指导。检务督察部门专门负责对家访活动进行检查督导,对开展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醒,督促整改,进一步树立从严导向。三是全面了解干警家庭成员、经济状况、家教家风、家属意见建议等情况,形成干警家访档案,为今后有针对性地教育管理提供参考依据。
二、分层分级开展,压实家访责任
通过“一对一、面对面”的方式,分四个层次进行家访活动,针对不同的家访对象,采用不同的家访方式和谈话内容,增强家访针对性。一是检察长和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到班子成员家中走访,实现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监督、同向发力,要求班子成员当好“领头雁”,带头增强廉洁意识,树立良好家风。二是分管领导到分管部门正、副职干部家中走访,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同时,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加强廉政风险防控。三是政治部主任和机关党委副书记到各支部书记家中走访,指导各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员示范作用,了解掌握机关党员、干警的思想动态,督促压实廉政责任,调动工作积极性,推进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入融合。四是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到部门(支部)干警家中走访,切实履行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,全面掌握干警思想、工作、生活状况,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。
三、营造清廉家风,筑牢家庭防线
一是向干警家属介绍机关从严治检工作形势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、干警所在部门的职责要求及其自身的现实表现,增进干警家属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二是向干警家属发放《致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家属的一封廉政倡议书》,签订一份家庭助廉承诺书,督促干警家属当好廉政监督员,常念“廉政经”,常敲“警示钟”,争做“贤内助”,时刻提醒和监督家人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营造廉洁文明家风。在走访第一检察部主任时,分管领导提醒“作为部门负责人,不仅要严于律己,严于用权,也要把下属管好、把家人带好,做到不越底线、不碰红线”。同时也拜托其妻子当好家庭的“贤内助”、“廉内助”,用良好家风守护好家庭幸福。第一检察部主任郝会峰受访后十分感慨,“院领导上门家访,既有亲切的关怀,又有友善的提醒,让原本严肃的廉政家访饱含温情,让我感到既贴心又暖心”。
四、注重关心关爱,做到从优待检
进一步了解干警家境状况、本人心理思想状态、家属意见建议,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切实帮助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,促进安心工作、依法履职、廉洁从检。院一名新进转业军人,在山东参军16年,参军期间其妻儿一直从军,现孩子无法在本地就学。家访期间,院领导得知后,立即与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联系,了解转业军人子女就学相关政策,并积极与县教体局协调沟通,最终帮助干警解决了孩子入学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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