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明不知情,却要承担82万元夫妻共同债务;借条虽有签字和手印,却是丈夫伪造;深陷感情漩涡,又背上巨额债务,人生突逢厄运,检察官出手相助——
“去年12月12日,安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赵某犯虚假诉讼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至此,王女士因虚假诉讼背上巨额债务的监督案,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。”近日,河南省安阳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宋惠告诉记者。
账户冻结,始知深陷诉讼泥潭
2021年4月,家住北京的王女士突然发现,自己的微信账户被河南省安阳县法院冻结了。打电话询问得知,王女士以被告身份被强制执行。到法院调取材料后,王女士发现,2021年3月12日,陈某起诉王女士及其丈夫赵某偿还借款本金43万元及利息;同年4月1日,李某起诉王女士及其丈夫赵某偿还借款本金39万元及利息。两起案件的原告,根据已生效民事调解书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据此,安阳县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,冻结了王女士的微信、支付宝账户,查封了王女士名下的一处北京房产和一辆车。
王女士懵了,这两起案件,她从头到尾不知情,借钱的事情不知道,开庭审理不知道,更没有签字委托过丈夫赵某出庭。更为蹊跷的是,彼时,她与赵某感情破裂,正在打离婚官司,已经许久联系不上赵某了,而且王女士的姥姥正在起诉赵某,要求赵某偿还婚前借款92万元。
“我当时的第一反应,就是这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是赵某串通他人虚构债务,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我承担共同还款责任,进而逃避债务。”王女士说,2021年5月,她向安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。在法院再审过程中,其中一起案件的原告李某提出撤诉申请,法院准许李某撤回起诉,并撤销原民事调解书;另外一起案件,因王女士没有及时到庭,法院依法裁定按王女士自动撤回再审请求处理,终结再审程序。
这笔从天而降的巨额冤枉债,压得王女士喘不过气来。2021年10月11日,走投无路的她,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安阳县检察院寻求帮助。
细致审查,揭开虚假诉讼外衣
安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宋惠在受理案件后,依法启动调查核实程序。经过初步研判,宋惠认为,将两起借款纠纷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调查,更有利于发现案件真相。经调阅法院原审审判、执行案卷,查询当事人医疗保险情况以及王女士与赵某离婚诉讼情况等,宋惠发现,案子存在诸多疑点。
“两起诉讼的原告陈某、李某和王女士的老公赵某都是安阳县人,三人还是同学、朋友关系,但是王女士并不认识陈某、李某二人。”宋惠告诉记者。
经询问陈某、李某,宋惠发现,赵某向二人借钱的理由也不符合事实。“陈某、李某告诉我,赵某是在2020年四月、五月分别向他们借的钱,主要用于给女儿赵某心治病,但经查询,赵某心的医疗费用总计为33万余元,借款数额82万元明显超出实际医疗费用。”宋惠还告诉记者,由于借贷事实发生在夫妻关系恶化期间、离婚诉讼之前,因此,借钱的时间也不符合常理。
“除了这些疑点,我们还发现,借条以及委托书上王女士的签字明显不是本人字体,而且两起诉讼异常顺利,没有任何实质性对抗,赵某就与两起诉讼原告直接达成调解协议。”宋惠告诉记者,有了以上这些疑点分析,她高度怀疑原告提交的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是伪造的,于是,通过向银行调取以案发时间为中点前后延展一年半的转账记录,对十余个账户、数百条转账记录进行分析,发现这两起案件共计82万元的银行流水不属实。
能动履职,严厉打击虚假诉讼
2022年3月11日、2022年4月15日安阳县公安局于分别对赵某、李某、陈某三人涉嫌虚假诉讼罪立案侦查。2023年7月6日安阳县检察院将赵某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向安阳县法院提起公诉,2023年12月12日,安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赵某犯虚假诉讼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李某和陈某另案处理。
压在王女士身上的82万元债务,在检察官的能动履职下,终于消除了。2023年5月5日,王女士专程从北京来到安阳,将一面印有“公正审判解民忧,依法为民解难事”的锦旗送给宋惠,她说:“因为有你,我爱上了安阳这座城市。”
“通过紧盯民生‘关键小事’,坚持从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,结合检察工作动真格、出实招,检察机关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,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。”安阳市人大代表楚保臣对此给予高度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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